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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公布东盟-中国自贸区特别优惠进口关税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 日期:08-06-06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降税承诺,越南财政部近日公布特别优惠进口税表。
  根据特别优惠进口税表,凡自CAFTA国家进口的鲜活动物、鱼及鳞甲类动物、肉及动物肉制品、牛奶及奶制品等商品进口税为0%;茄子和茶叶为15%或30%;布匹为12%;胡椒为20%;服装及纺织品辅料为20%;饮料、酒和醋为30%等。
  根据越南工贸部规定,享受特别优惠进口税的商品须由各出口国直接运输到越南,且符合CAFTA商品原产地要求,并具有E类原产地证明。
  越南财政部称,从2008年1月1日起到现在已向海关报关的并交纳了较高进口税的商品,若符合享受上述特别优惠进口税率,各企业可补交E类原产地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作为重新计税的依据,符合条件的将可获得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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