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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磷产品加征100%特别出口关税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 日期:08-05-26

  继4月份对磷肥等化肥产品加征100%特别出口关税后,财政部于5月19日宣布,根据国务院决定,将自2008年5月20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磷产品,在现有出口税率的基础上,以出口完税价格为基础,加征100%的特别出口关税。
  根据财政部通知,这次调整涉及天然磷酸钙、天然磷酸铝钙及磷酸盐白垩(磷灰石除外)、黄磷(白磷)等多种磷产品,其出口关税将分别由目前的10%和20%,变为调整后的110%和120%。
  财政部4月中旬曾宣布,2008年4月20日~9月30日,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化肥产品及部分原料,在现有出口税率的基础上,以出口价格为基础,加征100%特别出口关税。其中,磷酸的出口税率由零增加为100%,磷肥的出口关税由30%变成130%。
  统计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国内化肥产量增速趋缓,但化肥、磷矿石等出口增长势头依然比较强劲。分析人士认为,这次加征磷产品的特别出口关税旨在抑制相关产品出口的过快增长,满足国内生产需求。
  此外,财政部5月19日还发出通知说,根据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5月20日起,免征硫黄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统计显示,由于国际硫黄价格大幅上扬,近期国内硫黄价格继续强势上涨。分析人士指出,由于我国是世界上主要硫酸和磷肥生产国以及硫黄需求大国,目前硫黄产量难以满足国内需求,因此免征硫黄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助于增加硫黄进口,满足国内化肥、橡胶以及其他化工产业对原材料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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