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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产品加征特别关税 企业分享全球景气也难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日期:08-05-23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自2008年5月20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所有出口的磷产品,在现行出口税率基础上,以海关审定的价格为基础,加征100%的特别关税。
  随即有三家磷化工企业发布了此次加征特别关税对公司的影响。20日,兴发集团表示,公司没有磷矿石出口业务,2007年黄磷出口收入占营业收入的0.44%,2008年1-5月仅有约200吨黄磷出口业务,因此本次关税调整对公司直接影响较小。但由于加征特别关税会导致出口量减少,国内磷矿石和黄磷供应增加,可能会造成国内磷矿石和黄磷价格走低,会对公司业绩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1日,澄星股份表示,公司目前没有磷矿石和黄磷出口业务,因此本次加征关税对公司基本没有直接不利影响。加征特别关税会导致磷矿石和黄磷出口量减少,国内供应相应增加,但由于近几年磷矿石和黄磷出口量占国内磷矿石和黄磷总产量的比例较小,因此公司预计加征特别关税对国内磷矿石和黄磷价格的影响不大。由于加征特别关税会导致磷矿石和黄磷出口量减少,预计国际市场上磷酸盐产品会因原料紧缺而价格上涨,会给公司磷酸盐产品出口带来一定有利影响。
  今日,公告称,加征特别出口关税的磷产品范围中涉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品的有磷矿石和黄磷,但是,公司目前没有磷矿石的出口业务;公司黄磷产品2008年计划出口量所占比例不到全年计划销售量的10%;提高关税导致的压力公司可以通过积极改变销售策略、与外商谈判以提高销售价格等措施进行消化。
  资料显示,此次纳入征收100%关税的磷制品主要为磷矿石和黄磷,加上四月份公告加征100%出口关税的磷酸和磷肥,在所有磷制品中,只有磷酸盐没有被加征特别出口关税。
  分析人士称,对矿石、黄磷、磷酸、磷肥限制出口,目的在于保证国内磷肥、农药生产原料供应,稳定价格。磷酸盐广泛应用于洗涤、食品、饮料、医药、营养等领域,全球需求稳定,出口与否对我国农业以及宏观经济影响较小。我国磷矿石出口占产量的5%,黄磷出口占产量的10%,出口比例较低。而汶川地震也影响了当地磷矿石和黄磷生产。
  同时,海关总署同时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5月20日起,免征硫磺进口环节增值税。我国硫磺进口量达到90%,硫磺进口增值税免征,可以降低磷肥生产企业成本。但是目前硫磺到岸价达到700美元/吨,国家对磷酸二铵限价4100元/吨,磷肥生产企业早已经无法盈利。磷肥生产企业成为高通胀下的“牺牲品”,如果没有国家限制价格、限制出口政策的根本改变,磷肥企业很难分享全球磷化工行业景气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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