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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纸领到新的出口退税“身份证”
来源: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 作者:中国税务报 作者: 日期:04-03-03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安徽省国税部门的调查结果,对出口退税商品代码库进行了追加,授予安徽省泾县宣纸集团公司生产的红星牌宣纸新代码,规定该产品可作为农产品享受13%的出口退税率。自此,被誉为“国宝”的红星宣纸拥有了新的出口退税“身份证”。

  200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我国出口形势的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出台了《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3)222号],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将原油、木材、纸浆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13%调整为零。根据这一规定,泾县宣纸集团公司生产出口的红星牌宣纸将不再享受出口退税的政策优惠。

  泾县是著名的宣纸之乡,是宣纸的发祥地和正宗产地。所产宣纸,宜书宜画,不蛀不腐,被珍视为“国宝”。建国前,宣纸的生产一直是家庭作坊式的,规模小,产量低,产品档次不高。加之战乱频繁,生产极不稳定,一些复杂工艺濒临失传。建国后,党和政府对宣纸生产给予了高度重视,成立了泾县宣纸厂,集中了一批民间老技工,对宣纸进行了抢救性保护和开发,使宣纸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泾县宣纸厂也逐步实现了产业化、集团化,成立了宣纸集团公司,并于1997年成功上市,成为我国宣纸生产规模最大的企业。红星牌宣纸于1999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泾县由此确立了以红星宣纸为龙头,拉长产业链条,带动全区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农民致富的发展思路。据泾县统计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2002年和2003年,全县宣纸及其相关产业分别实现工业总产值6.7亿元和7.2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比例都在30%以上。

  泾县宣纸早年就有出口汉文化圈的历史,现今,红星宣纸的主要市场仍然在海外。泾县宣纸集团具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80%以上的产品主要出口日本、韩国、新加坡以及北美等地。据国税部门统计,2002年该企业出口额达297万美元,2003年出口额为337万美元,出口收入均占企业总收入的80%以上。由于宣纸的生产过程主要是手工操作,生产企业属劳动密集型企业,利润率较低,因此出口退税收入占了公司利润的主要部分。2002年和2003年,该公司分别获得国家“免、抵、退”税319万元和358万元。

  如果取消出口退税,泾县宣纸集团每年将因此减少退税收入300余万元,这将直接导致亏损,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且,泾县是国家级开发扶贫县,宣纸是该县主导产品,宣纸集团每年缴纳的税收占全县国税收入的1/10。如果红星宣纸衰落,将对泾县地方经济发展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有鉴于此,安徽省宣城市国税局对宣纸集团公司所在的泾县财政、经济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走访调查。

  据泾县农业局负责人介绍,宣纸生产的原料主要为稻草和青檀皮,稻草是水稻收割后的废弃物,青檀皮是当地生长的一种野生低矮灌木,农民在农闲时进行加工收割后,出售给宣纸生产企业。宣纸集团公司的劳动用工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每年农民通过销售原料和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约有2000余万元,对增加农民收入,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如果集团公司亏损,势必导致全县宣纸行业资金紧张和生产萎缩,并引起原料消耗减少和从业人员减少等连锁反应,直接影响到农民脱贫致富和全县经济的发展。

  宣城市国税局根据调研获得的资料,分析了国家取消纸浆类产品出口退税的政策依据后认为,宣纸是我国民族工业的瑰宝,承担着记录、承载中华几千年辉煌灿烂文化的历史重任。更重要的是,红星宣纸与其他纸类产品有很大的区别,其生产耗用的原料稻草和青檀皮是农产品,不消耗森林资源。同时保护红星宣纸出口,对促进国家间文化交流,调整当地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据此,宣城市国税局形成了专门的调查报告,报经安徽省国税局批准后,行文向国家税务总局请示,要求继续给予红星宣纸出口退税政策优惠,并最终获得了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授予红星牌宣纸编号为48239090的新代码,规定该产品享受13%的出口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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