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 码:
忘记密码 注册新账户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 本站新闻 | 最新动态 | 华税观点 | 政策解读 | 退税基础 | 生产退税 | 免费咨询
外贸退税 | 退税会计 | 退税筹划 | 税案评析 | 法律法规 | 律师团队 | 本站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正文 站内搜索:
2004年新政调整出口退税软件升级
来源: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 作者: 日期:04-12-02

亲爱的用户:您好!

2004年12月新版出口退税软件已经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同时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信息中心关于2004出口退税管理系统软件升级的通知》[进便函(2004)112号],新版出口退税软件在功能上更加完善,更加注重对总局政策的体现。为了让您尽快了解新版出口退税软件,现对新版出口退税软件新增功能做简要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在2004年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4]955号)等文件后,许多企业对其具体的规定不是很了解,往往造成每月申报期手忙脚乱,不知道关单超期的记录有多少,查询起来也非常繁琐。为了使企业能够及时了解相关文件对退税申报的影响,我们在新版的退税软件中体现了总局的文件精神,加入人性化设计。当企业录入出口日期时,系统会自动提示已经超期的报关单和核销单,同时在进行数据一致性检查时,申报系统也会提示前期申报数据中报关单和核销单超期的记录。企业也可以在系统设置里面修改报关单及核销单的限制天数,更好的提醒企业加快申报速度,避免申报超期。

由于企业增值税发票中的可退税额计算方法和退税软件中的计算方法有细微差别,往申报软件中录入数据时,会造成企业增值税发票上的可退税额和申报系统计算出来的可退税额有几分钱的差别。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新版出口退税软件中设定进货明细录入里的可退税额可以手工更改,使它与增值税发票上的可退税额保持一致,避免了企业在申报时为了几分钱的差额还要写说明。

许多企业向我们提出建议,希望申报系统能提供A4纸张打印申报表。但A3纸张是总局规定的打印退税软件报表纸张类型,企业不能随意按自己的意愿用不同的纸张打印申报表,因为这样会对申报表的报送、装订、保管、查询造成极大的不便。同时有的地方税局因装订等原因希望能提供A4纸张打印,因此在新版退税软件中提供了以A4纸张打印申报表的打印方式,但它不能完全替代以往报送申报表时规定的A3纸张类型。

新版出口退税软件中还新增了不少实用功能,在这里就不一一向大家陈述了,如果想详细了解新版软件的新增功能,请访问软件下载栏目中的软件升级说明,在那里会有详细说明。

大家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有好的建议或意见,欢迎致电大连龙图信息技术公司:0411-85865678。


税务咨询热线: 010-58693119 58697282 58697292
本站服务
热门点击
本站服务 | 关于本站 | 来访路线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1号楼25层2506室 邮编:100022
电话:(86)10-58697282 58697292 手机:13901096091 传真:(86)10-58697292 邮箱:china@chinataxlawyers.com
京ICP备070289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