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宣讲、解释工作。利用秋交会向参展深圳企业两次进行现场政策宣讲;与深圳市外经贸局联合召开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宣讲大会,并充分利用市内各大报刊及时进行宣传。二是加快退税申报审核进度。在年底前审核完1-11月份的退税单证,2004年1月15日前完成2003年度出口退税清算和财政算账等工作。三是研究简化免、抵、退税管理流程,拟将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终审权从市局下放到各基层单位。四是深入调研改革对深圳出口产品和出口企业的影响。五是规范管理。加大防止和打击偷骗税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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