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市财政局获悉,由于从2004年起国务院决定按照“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实行新的出口退税机制,我市2003年制定的《沈阳市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贴息实施细则》也因此停止执行。 截至2003年底,我市出口企业因被拖欠应退税款,而累计发生贷款2.8亿元,这给出口企业带来沉重的利息负担。按照我市去年实施的贷款贴息政策,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共为46户出口企业办理了贴息手续,拨付贴息款266. 4万元,很好地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状况。这一政策停止执行后,我市出口退税相关的新政策目前还在酝酿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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