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青岛市国税局的数字表明,该局已提前15天将今年的退税款项全部退付到企业手中。2003年市国税局累计为我市外贸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68.25亿元,同比增长175.92%,有力推动了我市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 据了解,自今年10月份国务院下发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决定后,为确保青岛市出口企业在今年年底前能充分享受到高退税率政策,提高出口效益,减少财政和企业负担,市国税局克服时间紧、单证审核工作量大的困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今年退税工作任务的完成。 该局延长工作时间,实行每周7天不间断工作制,并公开承诺24小时受理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确保申报办理“不过夜”,为出口企业申报退税提供便利。 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对企业申请办理的《出口退税未退税证明》、《代理出口证明》和《出口退税质押贷款证明》等事项即时办结,立等可取,减少了工作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 加强信息化技术支持,方便企业申报。开通“世纪星———出口退税电子办税服务厅”系统,企业可足不出户,全天24小时随时进行退税申报,还可通过该系统快速查询退税进度和了解出口退税政策。面对出口企业申报数量急剧增加的现状,该局采取人员、计算机设备向一线倾斜的措施,满足退税单证审核工作需要,并对个别出口量大、出口品种多的出口企业实行单独管理。 实施“阳光退税”工程,接受企业监督。按照公正、公平原则,公开退税进度。在退税计划缺口较大的情况下,在退税计划分配上,对全市出口企业实行“齐步走”,不搞特殊化。对我市列入全国1116户重点出口企业、世界500强在我市的投资企业和出口农副产品企业和服装、服饰等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给予政策扶持,其退税进度相对快2至3个月份。 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策透明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站式”服务,及时处理解决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办税指南》、网站和办税大厅及时对外公告进出口税收政策、办税程序及退税进度,引导和督促企业及时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对企业申报过程中出现的与相关部门提供的外部信息不符的情况,派专人负责解决。 完善应急保障机制,提供高效快捷服务。对2003年出口的农副产品,进行单独管理,快速退付。对企业申报的农副产品退税,实行了即时申报、即时受理、即时审核、即时退付。 建立外部联系机制,在数据规范、信息传输、数据转换等方面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确保退税工作的顺利进行。 据悉,目前,青岛市国税局正在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突击审核企业申报的退税资料,力争多审核通过应退税款,为青岛市外贸企业尽快适应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出口退税新机制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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