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外经贸局介绍,武汉市畅通出口退税渠道,1—5月,累计退还陈欠出口退税款7.81亿元,占应退税款的99%。
去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明确“新账不欠,老账要还”。改革主要有五项内容: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超基数部分的出口退税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级负担;中央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增量部分,首先用于出口退税;调整出口产品结构;累计欠退企业的税款由中央财政负责偿还。
目前,武汉市累计陈欠退税已基本退清,“老账要还”的工作基本完成。尚未退税的22家企业,主要原因是原始凭证不齐全,无法审核退税。陈欠税款退税的最后截止期为6月30日,逾期将不予退税。
武汉市2004年退税基数已确定。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2004年新发生的出口退税必须“一票”全额退还,绝不允许发生新欠。
1—5月,武汉市国税局已退还今年出口货物税款1.16亿元。
为落实“新账不欠”,武汉市国税局将简化程序,加快出口退税进度。采取“随来随报,随报随审,随审随退”的措施,出口企业申报多少、审核通过多少就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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