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产品,应按原料的退税率和加工费的退税率分别计算应退税款,加工费的退税率按出口产品的退税率确定。
执行时间:文到之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出(免)税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的通知》(1999年6月21日国税发[1999]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