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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注释(五)
来源: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 作者:庄树强 作者: 日期:03-05-31

注5 关于原油退(免)税的问题解释。

    对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实行退税。享受出口退税的原油范围,为国家经贸委下达的国家计划内的原油,但不包括国家无偿援助出口的原油。

    执行日期:1999年9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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