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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4]031号最新诠释V2.0:注16 关于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核销单问题的解释
来源: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 作者:庄树强 作者: 日期:05-01-04

    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将货物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后申报办理退税时,不再附送出口收汇核销单。

执行日期:文到之日。《口货物退出(免)税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发[1999]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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