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料加工退(免)税基本政策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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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日期:07-06-23 |
由于进料加工贸易特殊性使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出现了复杂的一面,其主要原因是进料加工贸易的料件进口海关实行保税监管,料件进口时海关对这部分料件实行减征或免征关税和增值税。由于这个原因企业没有进项税金抵扣,加上出口退税率有差额,如果不对出口企业进口金额虚拟税款,那么出口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生产企业计算进料加工“免、抵、退”税时,通过出口收入和征退税率差的乘积,将这部分的进项税金转出,其结果是将进口环节免征的增值税一部分在货物复出口计提销售和申报退税时补征上来。同时如果是企业进项留抵税额很多,通过出口收入和退税率的乘积,将进口环节免征的增值税的另一部分给退税或提前给予退税。
2、外贸企业进料加工采取作价方式的,外贸企业将进口料件作价销售给工厂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全额纳税。第一、海关进口免税政策得不到落实,出口企业占用一定的资金。第二、出口企业交纳的增值税收入,地方财政取得25%的收入,中央财政取得75%的收入。但是出口退税基数内的100%是中央财政,超基数部分中央负担92.5%,财政预算级次发生变化。第三、外贸企业是按采购成本计算退税,其国内用于出口货物的商流费用所负担的进项税金得不到退付,通过外贸作价方式将这部分进项税金用于抵扣,产品从工厂收回办理退税时将这部分的税金也一并办理退税,这对其它没有进料业务的外贸企业不公平,违背了税收公平的原则。
为了避免上述存在的问题,国家对进料加工退(免)税政策制定了一系列的办法,对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中的“免抵退税抵减额”和“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对外贸企业进料加工采取作价方式的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等一系列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解决了存在的问题。虽然问题解决了,但是除了上述原因以及由于业务环节多,经济形式不断发展,出现了进料加工复出口申报退(免)税的操作和管理的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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