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查包裹底单找出偷税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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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陈海彬 陈晓杰 作者: 日期:05-12-02 |
近日,家住湖南省临澧县的丁某,因从事地下经营偷税,临澧县地税局除责令其补税1.3万元外,另处以罚款1.3万元。 据群众举报,家住临澧安福镇的丁某,未办理工商税务登记,长期从事药品地下批发经营,涉嫌偷逃税。临澧县地税局根椐举报线索,对丁某实施税收稽查,在向丁某反复宣传税收政策后,责令其自行申报补税。丁某只承认为朋友代购过药品,矢口否认进行过药品经营。稽查人员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得知,丁某从事药品地下批发经营,主要是以邮购直销方式进行。于是,稽查人员以核查邮政局邮寄包裹底单为突破口,深挖细查,最终才使丁某偷税的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实,丁某自2004年初至2005年10月间,先后从湖北省武汉市等地几家制药厂邮购药品470余件,共取得销售收入52万多元,获利5.3万余元,偷逃个人所得税12000元,城建税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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