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条异常信息揪出四家虚开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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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俞建国 乔法铭 张怀志 杨虹 罗致平 作者: 日期:06-08-14 |
事件的开局非常平淡,没有任何突如其来的迹象,如果不是税务人员细心,谁也难以想象得到一条异常信息背后会暗藏着什么蹊跷。 2005年11月14日早晨一上班,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税局流转税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就打开计算机,下载了一份需要进行纳税评估的企业名单。就在对这份名单中的数据进行梳理核对时,一条异常信息引起了他们的注意:银川市正源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公司)申报抵扣税款的海关完税凭证没有交叉稽核比对信息。 账面上生意兴隆的企业蜗居在胡同里 莫非这个公司在有意逃避着什么? 面对几份来源不清的海关完税凭证资料,经验丰富的税务人员心中不由产生疑惑。 税务人员当即把这条线索提供给了银川市国税局稽查局,要求进一步检查。接到通知后,银川市国税局稽查局组织稽查人员通过征管信息系统对正源公司的相关信息重新核对后,发现这家企业果然疑点重重。 针对这一情况,银川市国税局稽查局立即着手部署,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稽查人员组成调查组,并调出正源公司的相关征管资料,又一次进行仔细核查,认真分析。但是,单从涉税资料上看,正源公司的经营纳税信息都很完备,稽查人员并没有发现什么破绽。 稽查人员心有不甘。是涉税数据比对失误,还是经营者无意为之?强烈的责任心驱使他们不停地追问:在征管信息系统中,那几张申报抵扣税款的海关完税凭证为何没有比对信息? 稽查人员决定到正源公司了解一下事情的原委。 正源公司是2001年4月28日在银川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属于独立核算的商业企业,涉税事宜由银川市兴庆南区国税局管理,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登记注册的公司地址是银川市东环南路某建材市场。这是稽查人员从兴庆南区国税局南桥分局调来的资料中所显示的内容。 2005年11月16日上午,银川市国税局稽查局派出3名稽查人员前往正源公司进行实地检查。 当稽查人员来到正源公司登记注册的地址时,却出乎意料地发现:在偌大的建材市场里居然没有找到这家公司的踪影。他们挨家挨户询问周围的商户,商户们都不知道有这家公司。是公司地址有变化,还是大家找错了地方?时间已经过去快1个小时了。站在空旷的市场里,稽查人员重新翻出正源公司的资料,从中找到了一个手机号码拨了过去。连拨几次听到的结果都是:“您拨的电话是空号……” “这里还有一个电话号码,是正源公司出纳刘佳的小灵通,我们再拨一下试试。”兴庆南区国税局南桥分局的一位税收管理员提醒道。 这个电话终于接通了。“你好,我们是银川市国税局稽查局的,要对你们企业进行正常的纳税评估,请你带我们去公司看看。” “唔,你好……我们公司在东环某建材市场……”听到是稽查局的,电话那头的人显然有些不知所措。 “我们现在就在东环某建材市场,没找到你们公司。请你过来带一下路好吗?”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一位看起来年龄只有20多岁的女子慢腾腾地走进建材市场门口,一边往里走一边东张西望。 税收管理员一眼认出,她就是正源公司的出纳刘佳。 刘佳带着稽查人员在银川市车管所附近的巷子里七拐八拐,最后才走进一处家属区,然后在一间外表破旧的房间门口停下。“这就是我们公司。”刘某很不自然地向大家介绍。稽查人员看到,房间门口没有悬挂或张贴公司的任何标志。 那是一间面积只有二三十平方米,因为狭小而显得局促的房间。破旧的墙壁上挂着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水泥地面上并排摆着两张旧办公桌、两把椅子,墙角立着一个保险柜。办公桌上零乱地放着几份纳税申报资料和几张旧报纸。 “难道这就是账面上反映有大宗货物交易纪录,并有频繁进出口业务的正源公司?”眼前的情景比稽查人员预料的要糟得多。 经过进一步检查,稽查人员发现正源公司非但没有经营场地,也没有货物及库房,账证资料也不齐全。在询问之下,刘佳自称是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参加工作也只有三四个月的时间,并不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 “你们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谁?”看到刘佳闪烁其辞,稽查人员不露声色地扯开话题。 “我们老板姓孙……”刘佳小心地回答。 “姓孙?”稽查人员和税收管理员不由得相互对视了一眼。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因为兴庆南区国税局南桥分局目前掌握的资料中清楚地写着: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蒋文龙。 刘佳的回答让大家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稽查人员随即通过银川市国税局和兴庆南区国税局南桥分局取得了该公司2005年1月至10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及纳税申报资料。资料清晰地显示了正源公司的进销项发票开具和使用情况。 进项抵扣方面,2005年1月~5月为零申报,也未取得进项税专用发票;6月~7月,分别抵扣进项税1.45万元和2.45万元;8月~10月,正源公司从天津海关取得抵扣凭证8份,总共抵扣进项税134.6万元。 销项发票方面,2005年6月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载;7月15日、7月22日,以销项税额1.65万元的相等金额连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7月26日,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销项税3.14万元;8月~10月,每月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6份、22份和10份,销售额高达738万元,销项税为125.5万元,共涉及7个地区的12个单位。 纳税申报方面,2005年1月~5月为零申报;6月~10月合计申报销售收入844.5万元,而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上的销售额却为1048万元,二者居然相差了203.55万元。 有进项而无进货,有销项却无销售。稽查人员据此初步认定,正源公司有涉嫌使用虚假抵扣凭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嫌疑。为了不打草惊蛇,稽查人员告诉刘佳,这次检查属于正常的纳税评估,检查结果没有异常现象。得到稽查人员反馈的情况后,银川市国税局稽查局立即与银川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取得联系,双方决定成立联合调查组,共同开展调查。 犯罪嫌疑人失约来之不易的机会稍纵即逝 10月17日,按照秘密部署,公安部门与电信部门取得联系,对正源公司使用电话的记录信息进行了长达一个星期的跟踪查询,办案人员有时一天来来回回要往电信部门跑五六次。经过认真分析,办案人员最终筛选出十几个往来比较频繁的电话记录,并从中锁定了四个最为可疑的电话号码。 专案组经侦查发现,其中一部电话属于银川翔远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远公司)所有。经查,最近一段时间,翔远公司与正源公司联系密切,而且凑巧的是,翔远公司也在使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金额、数量、时间与正源公司的记录基本一致。案件似乎有了突破口。但是当办案人员满怀希望地赶到翔远公司的办公地点时,却依然晚了一步,那里早已人去楼空。据周围群众讲,就在几天前,翔远公司还有人在这里办过公,但谁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搬走的。 至此,涉及虚开发票的正源、翔远两家公司被专案组正式锁定。 其实,在稽查人员进入正源公司办公场所进行实地调查时,狡猾的犯罪嫌疑人蒋文龙就已经有所警觉。 据专案组暗中调查得知,正源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被列为重要犯罪嫌疑人的蒋文龙虽然始终没有露过面,但是却一刻也没有停止“反侦查”。一方面,他与出纳刘佳一直用手机保持着单线联系,详细了解过办案人员实地检查的情况,密切关注着稽查的进展;另一方面,他又动用各种社会关系,千方百计从其他渠道打听这次稽查的真实目的和意图,同时还寻找时机准备向负责办案的人员进行“公关”。 11月18日,办案人员马华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对方自称是正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文龙。蒋文龙开门见山地提出想邀请马华晚上吃饭面谈。为了稳住犯罪嫌疑人,马华佯装答应。放下电话,马华立即将此事向稽查局领导作了汇报。专案组紧急召开会议进行商议,决定将计就计,派马华晚上赴宴。专案组中的公安人员则身着便装在事先约定的宾馆外布置警力。约定如果嫌疑人露面,马华就在时机成熟之时,以上厕所为名出来通知公安人员实施抓捕。 当天晚上8时,马华准时赶到事先约定的宾馆,公安人员在周围也已完全布控。布置好的口袋只等着犯罪嫌疑人往里钻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眼看时针已经指向了9时30分,蒋文龙还是没有出现。马华拨打蒋文龙留下的手机号码,对方手机已经关机。 本想“瓮中捉鳖”,没料到犯罪嫌疑人却溜之大吉了。难道是对方摸准了办案人员的意图?或者是行动方案发生了泄密?专案组召开秘密会议进行剖析,认为行动方案没有破绽,而且为了防止走漏风声,从一开始查案,整个侦查工作就采取了纵向汇报、单向联系的保密措施。除了专案组正、副组长外,其他办案人员只知道自己的任务,不可能了解到方案的全部。看来犯罪嫌疑人的确是做贼心虚,略有风吹草动就“草木皆兵”起来。 接下来的情况让所有人都感到意外。办案人员通过监控,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失约之后的4天内,使用的手机还逗留在银川市范围内,可是到了第5天,这个手机号码就出现在了北京,随后又辗转到浙江、西安等地。从电话记录看,在这段时间里,蒋文龙很有可能掐断了自己与正源、翔远公司的一切联系。 这个从未露过面的犯罪嫌疑人此时此刻表现出了谨小慎微、颇有心机的一面。来之不易的机会稍纵即逝,有价值的线索中断,案件侦破工作一时陷入了困境。 经验告诉办案人员,蒋文龙一定耐不住寂寞,他最终必然会露出狐狸的尾巴。因为从掌握的情况反映,正源、翔远两家公司在变更法定代表人还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已经领到手的18份10万元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没有来得及使用。犯罪嫌疑人是决不会甘心就此罢手。 专案组决定留下2名公安、稽查人员转入秘密侦查,主要对2家公司的发票、纳税申报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电话进行即时监控。对外,为了进一步麻痹犯罪嫌疑人,对外宣称协查任务顺利完成,稽查人员已经全部收兵回营。 主要犯罪嫌疑人再次回到银川 2005年12月下旬,专案组通过技术手段再次监控到蒋文龙已经回到银川的信息,办案人员圈定蒋文龙使用的手机电话出现在银川市某小区。通过侦查,办案人员掌握了蒋文龙的确切居住地点,还了解到与蒋文龙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女人,名叫付莉红。每天蒋文龙都足不出户,而付莉红则每天定点到门口买吃用的东西,随后再急匆匆返回。 “马上行动,依法刑拘犯罪嫌疑人!这一次决不能让犯罪嫌疑人从眼皮子底下溜走!”专案组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详细的行动方案。 2005年12月26日下午4时,公安人员将蒋文龙堵在了他的“安乐窝”里,付莉红也被带到了公安机关。在他们的居住场所,专案组依法进行搜查,发现了程坤公司、华英公司两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公章、税务登记证、转让协议、领票资料和5户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发票购领簿、申报表等税务资料。与此同时,专案组还获得了一个意外惊喜:他们现场搜出了4张身份证。至此,这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企业户数扩大到了4户。依据抓捕行动的日期,此案也被宁夏国税局、宁夏公安厅正式确定为“12·26”专案。 据蒋文龙交代,4张身份证中有3张是假的,而他正在使用的“蒋文龙”这个名字居然也是个假名字,“蒋文龙”的真实姓名叫孙某。而这4张身份证分别应付着不同的交易对象。 “12·26”案件涉及的4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别归银川市兴庆南区和北区国税局管辖。经过周密调查,这4户企业共计使用海关的进口代征增值税完税凭证38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455.68万元;在法定代表人变更之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40份,其中作废10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030.2万元,税额345.14万元,这些已经开出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属于虚开。 四路出击搜寻证据资料调取、清分和核查紧张地进行着。在公安机关,对孙某和付莉红的讯问也在紧张地进行着。接受讯问的孙某表现出的镇定并未完全掩饰住他的失落和恐惧。据他交代,伪造的38份海关完税凭证都是从银川市南门广场票贩子手中购买的。具体是何人,现在已无法查实。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今年1月4日,专案组制定了外出调查取证的工作方案,调集精干人力组成5个调查组。分别赴“12·26”案件涉及的深圳、上海、天津、大连4个海关,对38份海关完税凭证进行调查。经上述海关和税务机关核实,这些海关凭证都不是当地海关签发的,均为虚假的海关完税凭证,并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4月初,由宁夏国税局稽查局和银川市国税局稽查局的相关负责人带队,国税、公安和检察院的相关人员又组成2个外调组远赴受票地相对集中的吉林等地进行外调取证,为案件早日提起公诉争取时间。 几乎是同步,区内2个调查组共8名办案人员也在夜以继日地展开调查,从销售业务真实性的角度,将目光聚焦到了区内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13户企业。不到一周时间,2个调查组迅速查清了犯罪嫌疑人孙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情况:这13户受票企业所取得的涉案4家公司开出的6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经济业务与受票企业真实的货物交易不相符合,办案人员已经依法提取了当事人的讯问笔录、付款凭证等证据。 虚开“中间人”纷纷落网 为了最大限度地挽回国家税收损失,根据专案组的汇报,宁夏国税局和宁夏公安厅派专人赶赴北京,分别向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和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进行了专题汇报。随即“12·26”案件正式被纳入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的督办案件之列。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和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向全国14个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受票企业所在地的国税、公安部门发出协查函。 2006年1月24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所掌握的证据,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批准正式逮捕孙某。当日,公安机关办理了付莉红的取保候审手续。其他相关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在等待各地回函的间隙,专案组的同志展开了对案件中涉及的中间人的调查,以进一步扩大案件成果。中卫市一家涉及受票的企业提供了中间人杨震天的信息,经过公安机关的询问,杨震天称,他所取得的由正源公司开具的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从姜明军处购买的,现金支付手续费1.2万元。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找到姜明军。姜明军又交代,关键中间人是乌海人焦瑞金。另据调查,银川市涉及受票与开票的2家企业没有实际货物交易,3张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经一名张姓男子介绍,以2.4万元的手续费购买的。 办案人员四上平罗、乌海等地,抓获了那名被称为关键中间人的焦瑞金。经公安机关查实,此人向中卫、平罗等4户企业介绍并提供了虚开的2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2006年3月25日,焦瑞金被银川市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25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批准逮捕中间人焦瑞金。同时,公安机关组织此案中4户企业的会计、出纳和公司转让前的法定代表人共9人对犯罪嫌疑人孙某进行辨认指证,并进行笔迹鉴定,为提起公诉进一步充实证据。 为了及时堵塞征管漏洞,在专案组的建议下,银川市国税局在案件侦破的过程中,安排对全市使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的企业和本案涉及的5户小规模企业进行税收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发现有3户使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的完税凭证有问题,涉及海关完税凭证13份。其中,7份可以确定为虚假的海关抵扣凭证,税款77万元;发现6份涉嫌为假凭证,税款131万元,企业在申报时,正逢银川市国税局布置专项检查而被及时发现,未来得及抵扣税款。 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孙某,伙同他人有计划、有预谋地购买一般纳税人公司,使用伪造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455.68万元,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虚开23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涉及14个省、市、自治区,虚开税款345万元,价税合计2030万元。据了解,现已挽回税款227.36万元。 (文中所涉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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