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城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主犯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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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宗合 作者: 日期:05-11-07 |
据北京媒体报道,10月25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高达33亿元,造成国家近4亿元经济损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大案主犯陈学军,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陈学军是浙江临海市人。1997年只有初中文化的陈学军来北京打工。1999年,陈学军的一个朋友来北京找他,想托他“弄”一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抵扣单位的税款。陈学军找到自己的老乡帮忙开出了几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位朋友竟然一下子给了陈学军1万元的“好处费”。从此,陈学军干上了贩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勾当。为了从国税局里搞出来真发票,很快他把找“内线”的目光锁定在税务干部吴芝刚身上。 随着交情的加深,吴芝刚开始死心塌地帮陈学军买发票。陈学军每次多领发票后,都给吴芝刚几万元“好处费”作为回报。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00年3月至12月间,陈学军伙同吴芝刚、吴晓红,以其非法控制的盛博公司等名义,利用吴芝刚在国税局工作的便利条件,先后从税务部门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10900份,为数百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800余份,虚开税款达3.93亿余元。 陈学军等人通过非法出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了大量钱财。陈学军本人不仅购买了价值近百万元的宝马轿车,还在北京亚运村购买了一套面积170多平方米、价值130多万元的高档商品房,并在浙江省杭州市购买了价值300余万元的别墅。陈学军被逮捕时,他信用卡里的余额仍高达3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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