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待大户的业务招待费哪里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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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肖剑波 作者: 日期:06-06-19 |
一家经常要招待客户的企业,账上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却并不多,企业是否还有未列支的招待费,这些费用又是在哪里开支了?湖南省道县国税局的检查人员经过细致检查,终于发现了这些业务招待费的去向,从这家企业的“口”中“掏”出了企业所得税6万余元。 今年5月,道县国税局对当地一家企业200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进行专项检查。该企业财务健全规范,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均能准确核算,并且已对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会经费等项目作了纳税调整。从表面上来看,这样的企业应该不会在纳税问题上做什么手脚。 但是,检查人员采用比较分析法,对该企业的历史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后,一个疑点浮现出来:该企业近3年来的销售收入都在2500万元上下,2005年度开支业务招待费105230元,刚好符合税前扣除标准,未作任何纳税调整,而该企业前两年的业务招待费则高达30万元。也就是说,该企业今年的业务招待费只是往年的1/3。那么,企业业务招待费急剧下降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企业财务人员解释说,这是因为上级主管部门从2005年起实行了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各项费用特别是业务招待费只能严格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限额开支,谁超支谁受罚。这样一来,企业业务招待费自然就大幅度减少了。该企业的经济效益比较好,公款招待的标准向来比较高,一纸文件真能约束住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吗?检查人员对此有些将信将疑。 根据了解到的情况,检查人员判断,该企业2005年度的招待标准并不见得比往年低,企业的业务招待费不可能大幅度下降,要么企业将业务招待费变着花样入了账,要么就在私设的“小金库”里报销了。根据这个思路,检查人员对该企业的财务资料进行了更为细致的检查。检查中,一张收款金额为1万元的租金收据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这张收据由该企业开具,交款单位不详,但收据的一个边角处却写了“某宾馆”几个很小的字。 “某宾馆”是这家企业的一个内部招待所,检查人员从未听说宾馆已承包经营,宾馆又怎么会向企业交纳租金呢?这里面一定有文章!检查人员紧紧抓住这条线索继续追查,很快搞清楚了事情真相。原来,去年主管部门宣布实行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后,该企业不是考虑如何节约开支,而是另辟“蹊径”,趁办公楼装修之机把内部招待所(即“某宾馆”)也装修一新。然后企业以每年20.5万元的价格,将宾馆出租给个人经营。由宾馆负责该企业的部分招待业务,年终结算,这样既可以保持业务招待费的照常开支,又不会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经费开支限额。 该企业财务人员见隐瞒租金收入的事情曝了光,只得如实地提供了宾馆租赁合同和招待费结算单据。据查,2005年度,该企业共在宾馆消费19.5万元,用招待费直接冲抵租金后,宾馆只向该企业上交租金1万元。 根据有关规定,道县国税局对该企业的租金收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9.5万元,依法追缴该企业所偷税款64350元,并处所偷税款5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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