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账外账:滋生腐败的温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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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 日期:05-04-25 |
小金库、账外账,这些曾被视为经济领域内的毒瘤,经过“四步曲”的发展,已经演变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诱发犯罪的黑洞。 自2000年至今,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共初查贪污贿赂案件线索300余件,发现小金库140余个,涉及资金3000多万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已经立案侦查的案件中,63%的贪污案件涉及小金库资金,贿赂案件中42%的行贿款项来自小金库。 据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检察官黄建强介绍,小金库资金的流向总是按照这样的“四步曲”发展:处理单位非正常支出→主要领导小数额贪污→主要领导大肆侵吞→领导集体合伙贪污。这些小金库从违反财经纪律开始,逐渐演变成为一个滋生贪污贿赂犯罪的病灶。 济南市一家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自1995年成立后,就通过虚列装饰材料支出的手段建立起数目庞大的小金库,五六年间共积累资金170余万元。而这些资金的惟一用途,就是用于在承揽工程中进行上下“打点”,检察机关发现,仅直接用于现金和有价证券行贿的小金库资金就达110余万元。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先后有9名工程业主单位的干部因此受到查处,其中4人被判刑,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据了解,很多单位设立小金库的初衷是为了处理非正常开支。随着小金库数额的增大,管理和支配权往往掌握在少数领导干部手中,加之普遍存在公款私存、收支无账现象,不仅使一些人挥霍浪费起来无所顾忌,也给少数人挪用、私分、贪污公款创造了机会。 历下区检察院反贪局于2002年查办了一起建国以来山东省极为罕见的特大贪污案件,其赃款来源也是单位小金库。山东省旅游展览公司总经理武某自1997年~2000年间,采取经营收入不记账的方式,慢慢地积累起数百万元的庞大小金库。整天惦记着这笔无人知晓、无人监督过问的巨额资金,思前想后,武某终于迈出了极具“魄力”的一步:指使会计伪造支出账目,公然侵吞460余万元国有资产。最终,武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介绍,小金库形成的“障眼法”主要有这样几个手段:一是在供应过程动手脚。原材料或商品采购时不入账,不需要对方提供购货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对方企业偷逃增值税,本企业也可少缴应缴增值税,少报销售收入,收入可以少垫税款,相当于增加了一笔无息贷款。二是在销售过程中,收入不全部入外账,少计税费金额,从而少缴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同时大大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额度。三是在外账上虚增生产成本、经营费用,在经营收入不变或虚减的情况下,直接导致企业利润的减少或虚亏,从而可以少缴或免缴所得税。 长期从事税收征缴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历下区地税局和平税务所所长任作桢介绍说,经营单位设立小金库的直接危害就是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由于少报经营收入,虚增成本费用,引起计税金额的减少,从中偷逃了应缴税金,造成税源流失、税负失衡,同时也使税务部门管理难度加大。在税收征缴过程中,各单位偷逃税的手段尽管有所区别,但基本方式大致相同,无非是设立账外账。内账的设置一般是真实的,收入不少报,费用成本不虚增;而外账设置却是瞒天过海,收入不计足,费用成本虚增,避减税金,应付检查。其中内账和外账的差别部分,就形成了小金库。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张东辉认为,小金库是当前较为普遍的一种现象,一般都是通过审计被发现的,较为隐蔽。这种现象长期存在暴露出当前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还有漏洞可钻。例如,对公款私存现象怎样区分、制止,对私存私放的资金怎样及时发现等,几乎还处于无计可施的状况。当前针对小金库的各项制度措施不可谓不健全,但没有在落实上下功夫。因此,应着力于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加强审计监督,促进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进一步消除小金库存在的社会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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