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作协议原是虚开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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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王梅 李林 周明俊 作者: 日期:05-07-18 |
5月14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蔡秀芝有期徒刑12年。 蔡秀芝,女,今年50岁,安徽省国防商贸总公司工贸分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罪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在记者面前的蔡秀芝,神情沮丧,目光暗淡,细纹已爬满了她的额头和眼角。 “虚开发票,收取了多少开票费?”记者问。 “只收到9万多元钱。因为这几年生意不好做,亏损了十几万元,所以就想出了这个法子。”蔡秀芝答。 “你后悔吗?” “后悔。小孙子还在家等着我带他上街买东西吃呢!” 协查函引出问题企业 2004年3月的一个早晨,空气中还带有丝丝寒意。合肥市国税局稽查局协查科的同志通过“金税”工程协查系统收到深圳市国税局稽查局的一封协查函。协查函请求合肥市国税局协查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为虚开、代开。这6份发票均是安徽省国防商贸总公司工贸分公司开给深圳市某公司的。 拿着这份协查函,协查科的同志感觉有些特别:一次要求协查6份发票,这倒是不多见的。发票开具内容也引起协查科同志的注意:销售原木、杉木达几百万元,这该需要多大的仓库存放? 就在这时,合肥市国税局稽查局协查科收到了合肥市国税局第三分局的函件,也要求稽查安徽省国防商贸总公司工贸分公司。第三分局的税务管理人员发现,该公司有3份进口海关完税凭证有些可疑,这3份凭证反映该公司从香港、澳门等木材非产地购进大量原木,不太正常。 于是,协查科的同志将此情况向局长反映,在局长办公会上,该企业被列为重点检查户。从2004年3月9日开始,合肥市国税局稽查局组织专人对该公司展开重点调查。 这天,检查人员采用突击检查的方式,来到安徽省国防商贸总公司工贸分公司的注册地点———合肥市美菱大道370号。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仅有两间面积大约20平方米的办公室,室内有1台电脑、1台传真机、4张办公桌。工作人员仅有2名女子,一名50来岁,一名30来岁。她们见到身穿制服的税务稽查人员进来,慌慌张张地关闭电脑,并将桌子上的资料往抽屉里塞。 经询问得知,年纪大的女子是经理,名叫蔡秀芝,年纪小一点的是会计。检查人员要求2人交出所有的财务资料,并打开电脑,打印了所有的开票记录。 通过对财务资料和开票记录检查发现,该公司账务混乱,资金往来全是现金且数额巨大;开票记录显示其开票份数很多,开具品种繁杂。这样一个注册资金只有15万元的小公司,怎么会有上百万元的现金流量,而银行账户上资金往来却为零?检查人员心中的疑点越来越多。 经进一步检查后,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没有库存商品明细账,没有存放货物的仓库,没有运送原木的火车运费单和汽车运输发票。而财务账面记载,该公司2003年12月~2004年2月申报销售收入11763219.61元,销项税金1999747.34元,已抵扣进项税金1943054.43元,已纳增值税56692.91元,税负率极低,仅有0.476%。这也是一个不正常的现象。 此外,检查人员还发现了别的疑点。除合肥市国税局第三分局要求稽查的3份海关完税凭证外,检查人员还发现了该公司取得的另外6份深圳海关完税凭证。检查人员当即对她们进行了询问。两人对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支支吾吾,关键问题避而不答,只承认公司取得的9份深圳海关完税凭证是由深圳荣兴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海健提供的。 发现神秘的合作协议书 就在检查人员对安徽省国防商贸总公司工贸分公司进行检查的同时,合肥市国税局稽查局又收到合肥市国税局第二分局转来的11份海关完税凭证,要求稽查局进行稽查。这11份海关完税凭证,是由深圳海关开具给合肥明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 检查人员立即驱车赶到蒙城路55号———合肥明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点,进行实地检查。在现场,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仅租用了一套面积大约40平方米的破旧居民住宅,房间里面脏乱不堪。房内只有1台电脑、1台传真机、1张办公桌。 通过对财务资料和开票记录的检查,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账务也很混乱,开票记录显示其开票份数很多,开具品种很杂。同时,检查人员还发现房间内有16份深圳海关完税凭证和11份广州市运输发票。情况和安徽省国防商贸总公司工贸分公司差不多。 无独有偶。检查人员在对该公司经理张某进行询问时,张某说,这些海关完税凭证是由深圳一个叫周海健的人提供的。又是周海健!看来,这两家公司都与周海健有联系。 当天,检查人员就将周海健的身份证资料委托公安机关进行鉴定。公安机关回复:周海健的身份证为假证件,查无此人。 检查组认为,两公司存在严重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使用虚假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金的嫌疑。经请示后,检查组决定将两公司并案查处。 通过对两公司现有的账面资料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初步认定两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但是只有怀疑不够,还需要有确凿的证据。检查人员认为,两公司都有这样一个特点,进项税抵扣的凭证几乎全部是海关完税凭证,那么对海关完税凭证进行检查核对,就可以知道该公司进货是否真实,因为进货的真假直接关系到销货的真假。 达成了这样的共识之后,为了尽早查实两家企业的情况,不让税款流失,检查人员日夜兼程,直奔深圳海关。在深圳海关的大力协助下,检查人员对两公司接受的25份海关完税凭证一一进行了查实,结果发现,这些海关完税凭证在深圳海关根本没有记录,全部是伪造的。 “既然购进是虚假的,那么,两公司凭证里的银行汇票又是怎么回事呢?不购货还需要转账给对方单位吗?只有把这个问题弄清楚了,案情才会有新进展。”合肥市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韦吉华对记者说。 从深圳回来后,检查人员立即又到两公司的开户行进行了检查。在银行的协助下,检查人员发现银行汇票上的财务专用章和企业预留印鉴章不一致,银行汇票也是伪造的。由此看来,两公司与相关受票单位并无资金往来。 在对海关完税凭证和银行汇票进行了查实之后,为了不打草惊蛇,检查人员不动声色,继续对合肥市明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并询问张某和有关人员一些问题。但张某等人心存侥幸,总是避重就轻地回答。而且一再强调,他们公司是有真实的货物交易,并向检查人员出具了一份神秘的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上的甲方是深圳高效工贸有限公司,乙方是合肥市明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只见上面写着: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进口纺织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一、甲方负责办理进口纺织品的一切有关手续,并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复印件。二、乙方负责销售,其销售货款由甲方直接和银行进行结算。三、乙方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同时,甲方再支付给乙方0.4%~0.5%的开票代理费。 检查人员告诉记者,从表面上看,这份合作协议书有些像货物购销协议,可是经不起推敲。从协议条款上看,甲方似乎是进口代理,既然是代理,怎么向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销售货款由甲方直接和银行结算,还要支付给乙方开票代理费。乙方负责销售,其销货款应由购货方支付给乙方,怎么由甲方来结算。“对我们检查人员提出的这些看起来不合情理的细节问题,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有关人员开始还理直气壮,后来他们自己也难以自圆其说,干脆就装聋作哑,不再说话了。”合肥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余群说。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两公司犯罪事实基本清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500多万元 2004年4月9日,合肥市国税局稽查局报经市国税局批准后,将此案移送合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立案查处。不久,一个由稽查局和公安部门共同组成的专案组成立。 4月20日,专案组人员展开了抓捕行动。那天,天上滴滴答答下着小雨。专案组的人员采取蹲点守候、跟踪伏击等措施,一并将犯罪嫌疑人蔡秀芝、张某等人抓获归案。同时,公安部门布置警力抓捕广东籍犯罪嫌疑人周海健。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蔡秀芝交代,2003年12月份,她通过陈某、姚某介绍,认识了广东籍犯罪嫌疑人周海健(化名)。然后,两人密谋让安徽省国防商贸总公司工贸分公司为深圳荣兴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签下合作协议。蔡秀芝按虚开金额1%收取代理费,然后由周海健提供虚假的海关完税凭证,蔡秀芝拿到虚假的海关完税凭证后,去抵扣税款(已申报抵扣)。 截至案发时,蔡秀芝按照犯罪嫌疑人周海健提供的虚假销售合同和需要开具发票企业的名称、开票金额等资料,在无实际货物销售,无实际资金往来的情况下,分别给广西、深圳、山东等地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0份,价税合计金额13762966.94元。截至2004年3月底,蔡秀芝利用虚假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金1941676.84元。 另据合肥明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交代,他与犯罪嫌疑人周海健经别人介绍认识后,也签下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合肥明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深圳高效工贸有限公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嫌疑人张某按虚开金额0.4%~0.5%收取代理费。周海健向该公司提供虚假的海关完税凭证,张某抵扣税款(已申报抵扣)后,再按照犯罪嫌疑人周海健提供的虚假销售合同和需要开具发票的企业名称、开票金额等资料,在无实际货物销售、无实际资金往来的情况下,分别给广西、深圳、湖南、云南、江苏等地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8份,价税合计金额22629643.64元。截至2004年3月底,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虚假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金3129872.42元。 根据调查结果和犯罪嫌疑人的供词,合肥市国税局稽查局查实两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500多万元,税款合计500多万元。 今年3月底,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将安徽省国防商贸总公司工贸分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月中旬,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蔡秀芝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合肥明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对上述两家公司开具的32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肥市国税局稽查局已派专人前往或采取发函件等形式,在全国10余个省市进行协查,力求最大限度地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目前已追缴赃款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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