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隐瞒销售收入涉嫌偷税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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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林植群,施挺 作者: 日期:05-04-11 |
日前,福建省建阳市国税局稽查局对当地一私营企业隐瞒销售收入的偷税行为作出处理决定,追缴该企业少缴的增值税15051.07元、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处以所偷税款一倍的罚款。目前,建阳市国税局按规定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建阳市国税局稽查局在最近开展的税收检查中,发现该私营企业2004年11月的销售收入疑点较大。经过调查取证,稽查人员摸清了该企业采取销售不入账手法大肆偷逃税款的情况。根据2004年11月开出的销售出库单,该私营企业当月实际销售收入为137366.50元,但在账面上只做收入48830.77元,隐匿收入88535.73元,偷税15051.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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