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识假发票企业受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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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保志锋 赵瑞红 作者: 日期:06-10-09 |
近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地税局第六办税服务厅里,郑州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李会计手拿罚款和补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大发感慨:“如果平时多了解一点发票知识,掌握一点必要的发票鉴别能力,我们也不会遭受这样的损失了。” 据了解,郑州市惠济区地税局近期开展发票专项检查。 税务机关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05年度所取得的饮食业定额发票中,有100多份发票是假发票,涉及金额73000元。据此,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补缴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加收滞纳金共计18056.11元。同时,对其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对其因取得假发票的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 对这一处理结果,李会计觉得非常窝囊。他说:“我们根本就不知道那些发票是假发票,要是知道,说啥也不会要呀!”据统计,在这次发票专项检查行动中,有26%的纳税户被查出接受假发票,并受到税务机关的相应处理。 郑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如果纳税人在平时多了解一些发票鉴别知识,掌握一些必备的发票鉴别能力,能够避免企业出现这方面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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