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税企业会计给稽查人员“上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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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廖斌 韦冬青 周化岚 作者: 日期:05-08-05 |
“学学人家外地吧,对企业要宽松些,别查得那么严!” 这是广西北海宝庆经济发展公司会计李丹丹当初在接受税务检查时,对北海市国税局稽查局稽查人员讲过的话。 几个月后,这个曾对税务人员“谆谆教导”的企业会计,因为涉嫌偷税犯罪而被公安机关逮捕。 企业办注销暴露问题一堆 北海宝庆经济发展公司是一家从事生产销售食用植物油的企业,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2月,该公司向北海市国税局申请注销税务登记。2月17日,北海市国税局稽查局安排人员对其进行注销审核检查。在公司办公地,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已经没有任何存货和资产,厂房也被北海海事法院依法查封,公司员工全都离去,只留下会计李丹丹与税务部门周旋。 为了进一步弄清楚该公司的生产销售情况,北海市国税局稽查局便从该公司取回账簿进行调账检查。结果发现,2001年7月~2002年12月,宝庆经济发展公司申报取得应税销售收入5700万元,但产品成本偏高,售价与成本相当,年末亏损额巨大,只申报缴纳了1400元增值税,税负仅为0.002%。2003年度所销售的货物的数量与往年大体相当,但售价明显偏低。例如正常售价为每吨4000元左右的豆油,账面反映最低只售每吨250元,理由是属于变质货物。所开具的销售发票的客户名称多为个人名称,名字不全,无法查实。到2003年末,该公司预收账款账上,只有720万元的预收款项未结清,对象为李学良、吴庆伟、杨小江等人。于是,稽查人员便向公司会计李丹丹提出了疑问,并要其说明原因。 对于稽查人员提出的疑问,李丹丹一口一个“不清楚”、“不知道”,避而不答。对于为税务机关提供纳税资料的要求,她也以种种理由推脱。 事实上,该公司账簿凭证中几乎没有留下能提供线索的资料。对自己“作账手艺”充满自信的李丹丹,甚至“教导”稽查人员说:“学学人家外地吧,对企业要宽松些,别查得那么严!” 稽查人员深感该案件问题复杂,而且查处难度也很大,于是向稽查局领导作了汇报。 2004年3月中旬,北海市国税局稽查局的人员兵分两路,前往南宁和防城港市的工商、海关、法院、铁路等部门,以及市内与宝庆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业调查取证,力图从侧面取得突破。然而历经几个月的努力,稽查人员仍未取得宝庆公司偷税的直接证据。 异地取证掌握定案依据 在稽查人员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李丹丹也没闲着。她四处活动,打探消息。为了使稽查局尽快结案,她不惜向稽查人员行贿,送钱又送手机,但都被稽查人员严词拒绝。 稽查人员通过对案情仔细分析意识到,该公司很有可能存在2001、2002年度销售货物不结转收入继续挂账,2003年度以货物变质为名低价虚开发票冲减库存货物的嫌疑。稽查人员决心调整检查思路,把查实该公司巨额预收款余额作为案件的突破口。 稽查人员再次对宝庆公司的凭证资料进行认真细致检查,终于在大量的单据中发现几张李学良、吴庆伟、杨小江等人的银行汇款进账单。 2004年7月,稽查人员开始制订外调方案,将外调地点定为四川成都市和德阳市、云南昆明市、广西南宁市,计划通过查询开户银行资料的方法查找以上人员。 2004年8月,由北海市国税局稽查局、北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人员组成的外调小组,赶赴四川成都、德阳等城市进行调查。在历时一个多月的调查中,外调小组在当地公安、国税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终于找到了7位证人,取得了大量有力的涉税证据。证实北海宝庆经济发展公司自2001年~2002年,共向云南丰瑞公司油脂有限公司销售二级豆油2750吨,全部通过丰瑞公司员工李学良、吴庆伟等人的个人银行存款账户结算,并已结清所有货款。宝庆公司共取得应税销售收入1032万元,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164万元。同时,证实该公司取得的有关货物变质的质检报告是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得的,无任何法律效力。 外调小组还查实宝庆公司2002年4月曾向一经营者销售豆油109.49吨,取得应税销售收入42万元,未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 宝庆公司会计李丹丹在得知公安、税务人员开始外调的消息后,急忙逃离了北海市。不过已经掌握宝庆公司犯罪证据的办案人员,没有给她什么喘息的机会。根据线索,公安人员赶赴广东省,将李丹丹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江婵一举抓获。宝庆公司幕后经营者邵泽华在逃,目前仍在抓捕中。 经查实,宝庆公司2001年7月~2002年12月共偷税118万元,占应纳税额的99.87%,目前该案件已经由检察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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