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意做成三百桩 正式发票没一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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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李立新 作者: 日期:05-03-21 |
近日,湖南省双牌县国税局查获了一起借用销售货物清单充当正式发票使用的偷税案件,当事人汪某被依法追缴税款5852.66元,罚款2926.33元。 今年2月24日,双牌县国税局稽查局负责人接到一个举报电话,称汪某经营的材料装饰店每次销售三夹板、竹木地板等一些房屋装饰材料时,只给顾客开具销货清单,不开发票。举报人称:“销货清单本来是便于消费者在购买货物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向销售店退换货物之用的单据,汪某却把销售货物清单当作正式发票使用,这怎么能行呢?” 根据这一线索,该局3名稽查人员按照举报人留下的电话,找到了这位消费者。根据举报人的指引,稽查人员马上赶赴汪某的材料装饰店,进行专项稽查。 经稽查核实,汪某的材料装饰店自去年1月8日到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以来,一直没有在国税部门领购货物销售发票,自始至终都以货物清单代替正式发票使用。 同时税务稽查人员在材料装饰店的办公桌抽屉里,发现了去年汪某每月每天销售货物所记的日记流水账,每月销售收入多少,一目了然。 汪某的材料装饰店自2004年1月8日开业以来至12月31日止,一共发生了312笔销售业务,全部开具自印的销售货物清单。销售货物清单上共实现不含税销售收入206316.50元,应缴税款为8252.66元,而去年汪某材料装饰店总共只缴了2400元税款。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当地国税部门对汪某作出了补缴所偷税款并处所偷税款0.5倍罚款的处理。目前这笔税款和罚款已全部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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