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进欠税公司背上欠税黑锅 |
|
|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陈素媚 谢怡 作者: 日期:05-12-16 |
近日,深圳市天安工业区内一家私营企业刚投入生产,就被福田区国税局追缴欠税52万余元。刚投产的企业怎么就会有如此高额的欠税呢?原来个中缘由是这样的,该公司的许老板急于求成,花高价收购一家老企业进行经营,结果许老板不得不为前任公司所欠的税款买单。 据了解,被收购的企业于1993年注册,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一直有完整的生产线和良好的纳税记录。2001年开始,该公司经营出现问题,每年都申报亏损,并形成欠税,截至去年7月份累计欠税达50多万元,其业主面对公司进退两难,举步维艰。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在企业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前有6个月的辅导期,在此期间内企业必须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申报纳税,领购发票。而许老板一直雄心勃勃,想投身商海迅速起步,他索性于今年元月收购了上述老企业进行经营。本来他以为该企业管理完善,资格健全,发展速度会更快。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接了一个烂摊子。该公司由于历史原因,出现巨额亏损,内外债务高达900多万元,已经连续一年没有生产,濒临破产。不过许老板没有泄气,他带领员工积极整合,清理债务,并于4月份成功恢复生产,预计年底能盈利。 眼看着公司蒸蒸日上,许老板略感欣慰,可是税务局的税款催缴通知书又到了。 他心里百感交集。出于纳税人的义务,也为了公司长远的发展,税款必须尽快上缴,但是因自己的冲动,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实在心有不甘。了解到该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及其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的态度,福田区国税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了分批缓缴的处理决定。 当地税务机关指出,纳税人做生意不要盲目买进他人公司经营,以免上当受骗。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到税务局代开,规模较大、有实际需要的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在资格取得前的辅导期内,也可以照常申报纳税,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有实际困难需要超额领购,可以报告给主管税务局相关领导审批。
|
税务咨询热线: 010-58693119 58697282 58697292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