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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出“内鬼”企业背“黑锅”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梁双印 缑丽萍 姚丹 作者: 日期:07-02-27

  一位普通的财务人员,独揽了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所有环节,并在贪欲的驱使下做起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文章”。他的行为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也让所在企业蒙受损失。
  记者了解到,近日,大连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分局查处了大连市首起企业财务人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达40多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涉案企业也被税务机关责令补税罚款。
  大连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分局稽查一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不久前,该局的稽查人员来到位于沙河口区的大连市某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经营民用、建筑用钢材。当稽查人员向该企业财务负责人询问有关经营和财务管理的问题时意外得知,该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票、开票、缴销,以及统计申报收入竟由财务人员徐某一人负责。这一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不正常现象立即引起了稽查人员的注意。当稽查人员继续询问徐某的情况时,该企业财务负责人说,徐某已在20天前辞职离开,下落不明。
  稽查人员回来后立即对该企业所有申报纳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查询,尔后再次来到该企业进行核对。结果表明,企业部分发票存根联丢失,还有几份发票上注明的所销售货物是与该企业经营不相干的产品。稽查人员由此断定:财务人员徐某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嫌疑。
  由于此案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数额较大,税务机关将此案通报给公安机关。随后,由税务、公安人员组成专案组调查此案。当办案人员来到发票注明的两家接受发票的企业时,两家企业不约而同地一口咬定是真实的业务往来。但办案人员检查其财务账目时发现:原来其相关的款项根本没有支付,只是在现金与往来之间转来转去。两公司后来终于承认,他们是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手续费”的方式,从徐某手中购买了以某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情明朗,下一步就是抓捕犯罪嫌疑人了。徐某此时已离开大连,办案人员赶赴黑龙江省鸡西市,在徐某的岳母家中将徐某抓捕归案。
  到案后,29岁的徐某供认,自己刚刚结婚,手头紧张,于是就利用自己负责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便利”,动起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歪脑筋。他先后给两家企业虚开了9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总金额达40多万元。他将6万元的“好处费”心安理得地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徐某说,他所供职的某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一年销售额有10多亿元,本以为虚开几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很难被察觉,没想到还是败露了。
  据悉,大连市国税局稽查二分局现已对大连某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处以虚开税款一倍即40.9万元罚款,同时对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两家企业也课以补税罚款共80余万元。
  大连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分局稽查一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大连市以往查处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均是企业行为,而此案却是第一起由企业财务人员私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徐某所在的某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由于用人不当,管理监督不到位,给了犯罪嫌疑人以可乘之机。此案也给其他企业敲了一记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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