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开发票上亿元两案犯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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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李涛 俎庆云 作者: 日期:06-08-28 |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焦福科、周吕富2人,作出了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判决。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3月~12月间,焦福科、周吕富共虚开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961张,价税合计1.06亿元,虚开的购货单位涉及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004年年底,北京市开发区国税局发现,北京凯霖悦达胜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的电话总是处在无人接听状态,税务人员上门也遭遇“铁将军”把门。而相关税务信息却反映,这家公司在2004年3月~11月,共从税务机关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375份,开出增值税发票283份。 在检查过程中,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始终不知去向;只有1名兼职会计,但也不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调查,税务机关发现该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达2700余万元。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检查人员很快就发现了5家类似的公司。这5家公司的主要组成人员只有财务主管和会计,从未见过真正的货物往来,却购买了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每家公司都有“徐总”和“陈总”,这2人在公司里的权力都远远超过登记的法定代表人。 2004年12月,化名“徐彩炎”的焦福科和化名“陈月波”的周吕富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他们在办了假身份证后,从2004年年初开始,先后开办了5家公司,分别从国税局申请税控机,招聘兼职会计,到国税局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2人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利用假公章按照客户要求的内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张票面金额近万元,并以3000元左右的价格进行贩卖;为偷逃税款,周吕富先后购得伪造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53份到国税局抵扣税款。根据公安部经侦局和税务总局稽查局的统一要求,税务机关已经对全国范围内接受上述5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220户企业开展了协查工作。通过检查,税务机关查实应补税款1049万元,现已追缴入库277万元,罚款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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