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运代理商代开假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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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陈国军 作者: 日期:05-11-21 |
曾经在浙江省诸暨市长期倒卖假运输发票的赵国淼、袁培中等4人,日前分别被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处9年至6个月有期徒刑。 2004年9月,浙江省诸暨市国税稽查局组织开展运输发票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有几家企业从杭州三星运输有限公司取得浙江省公路货运发票申报抵扣,这些企业年销售收入不到千万元,而申报抵扣的运输金额却有上百万元,运输费用占年销售收入的15%以上,运输实际里程和开票里程相差甚远。发票上显示车属单位是杭州三星运输有限公司,但汽车牌号却都是外省的。 检查人员还发现,这些发票开具金额较大又没有具体运输清单,而且同一地区开具的发票纸质、印刷、色彩、规格各不相同,发票疑点较多。 2004年10月9日、11日,诸暨市国税局稽查局协同诸暨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调取了诸暨市某轴瓦厂等6家企业从杭州三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杭州桃园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取得的2002年、2003年浙江省公路货运发票188份,全国联业发票3份。经计算,这些发票合计金额7062937元。 在随后的调查中,办案人员发现,这些所谓的运输企业均未进行税务登记,属假冒公司。情况得到证实后,诸暨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犯罪嫌疑人赵国淼、袁培中实施抓捕。经审讯,这些运输发票均为假发票。赵国淼、袁培中两人利用自己搞货运代理的便利条件,在诸暨市为搞货运的汽车驾驶员虚开、代开假发票,并从中收取1.5%~3.5%的手续费。 审讯结果显示,除上述几家企业外,尚有30多家企业收受了假运输发票。诸暨市国税稽查局与诸暨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随即对30多家涉案企业逐一进行追查,共查到假运输发票2000多份,发票金额3500万元,追缴税款2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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