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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维护费”创收设两套账偷税
来源: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 作者:胡林清 盘爱平 李立新 陈晓杰 作者: 日期:06-07-03

  近日,湖南省双牌县国税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双牌县某事业单位自2003年1月以来以“技术维护费”名义向县内高耗电量企业收取资金,取得营业收入,从来没有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接到举报后,双牌县国税局稽查局立即派出3名稽查人员,对该事业单位进行稽查。
  经稽查人员初步了解,该单位具备事业、企业性质的双重身份。主要职责是安置水淹区移民、负责移民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等。其款项来源作为专项资金直接由省里拨付,是政府职能部门。同时,根据省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该单位每年可从当地电力部门无偿调拨数千万千瓦时电量供其配送到县内各高耗电量企业,这部分电费由其按低于市场价收取,作为部分移民开发资金来源。
  稽查人员翻阅其凭证,似乎每笔电费都作了收入账,如“在建工程”中的材料款项都开具了统一发票,缴清了税款;再查阅其总账、明细账,账账相符。
  是举报失实,还是另有隐情?稽查人员决定把检查转向外围。他们到县内其他高耗电量企业进行调查取证。在取证过程中,稽查人员发现该单位根据协议,每年从高耗电量企业收取2万元~4万元不等的“技术维护费”,并用电费抵减,而在该单位的凭证账簿中却没有一笔反映“技术维护费”。同时,该单位收取电费开具的发票种类各异:有税务衔头发票、自印内部发票及旧版的收款收据3种。而装订在该单位凭证中的电费发票中只有税务发票和收款收据两种,且都是零星散装,只发现一本发票是整本连号的,但发票上开具的电费金额都比较小,这正好说明该单位有大量收入未入账的嫌疑。稽查人员把金额较大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和电费发票都一一复印并记录在案。
  3天后,稽查人员带着这些证据,将所调查核实的情况向该单位主要领导作了通报,并耐心细致地讲解了税收政策。一个多小时后,单位财会人员神情复杂地从上了锁的办公桌里拿出了另外一本账簿及5本装订成册的电费发票。
  后经核实,该单位在2003年~2005年3年时间内,共向县内高耗电量企业收取“技术维护费”97.83万元,电费收入未入账的金额为172.13万元。经查,该单位设立真假两套账、隐瞒不含税营业收入269.96万元,偷逃增值税10.79万元。
  双牌县国税局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责令该单位依法补缴增值税10.79万元,同时处以53950元的罚款,加收滞纳金2518元。

税务咨询热线: 010-58693119 58697282 5869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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