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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票没着落汽油票当钱花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廖新明,党天成 作者: 日期:05-05-23

  湖北省房县国税局稽查局对某汽配厂进行税收专项检查,稽查人员查出该厂采取以货币资金购买汽油票,以汽油票支付货款,偷逃增值税8789.42元的违法事实。
  经稽查人员查实,某汽配厂在2004年度从小规模纳税人中多次购进货物,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为此,该厂财务人员在今年初一次性从该县某石油公司购回汽油票有价证券(已取得专用发票申报抵扣了进项税额)作为现金使用,以扩大进项税额抵扣税额。此后该厂在社会上零星采购货物时,不支付现金,而是支付汽油票。
  房县国税局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厂除追缴所偷税款8789.42元外,另对所偷税款处以1倍罚款8789.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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