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字之差露马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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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从东 宗伟 作者: 日期:06-06-19 |
湖北省竹溪县蒋家堰镇个体业主夏某想做“好人”,为他人虚开发票。原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却不料一字之差露马脚,受到了1200元的处罚。 日前,竹溪县国税局在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发票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县蒋家堰镇枫树岭村委会取得的一张开具金额为20000元的商业零售发票有虚开嫌疑,于是将这张发票复印件带回县国税局核查。通过普通发票稽核系统对比,税务人员很快发现了这张发票上的“猫腻”:存根联货物名称是“黄姜肥”,而发票联却是“黄姜”,仅一字之差,便露了馅。 据了解,蒋家堰镇枫树岭村村委会干部王某前不久找到经营肥料的夏某,要求虚开一张购买黄姜的发票。夏某明知是违章行为,况且自己又不经营黄姜,很容易被发觉。但拗不过王某的一再央求,夏某便在发票上下联上做起了手脚,将存根联货物名称填为“黄姜肥”,发票联货物名称套开为“黄姜”。这样既“满足”了王某的要求,又没有超出自己的经营范围,夏某原以为不会被发现。 查实后,竹溪县国税局责令夏某限期改正,并收回发票联作废处理。同时,对夏某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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