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票背面两个字露出偷税马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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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冯正强 周建华 作者: 日期:06-09-27 |
“某制造厂有多抵扣进项税嫌疑,希望税务部门尽快查处!”不久前,浙江省平湖市国税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派稽查人员到该厂实地调查。 经核查,平湖市某制造厂2005年度发生运输费用12万多元,抵扣进项税8700元。以该厂的经营规模,运输费不是多抵扣了,而是少抵扣了。这与举报恰恰相反,难道举报有误?该厂老板张某好像看出了稽查人员的心事似的,叹着气说:“唉,现在市场竞争激烈,生意难做啊!你看,像我这样的守法公民,还要遭到小人的暗算。”一副受委屈的样子。 细心的稽查人员并没有被张老板的“表演”所迷惑。他们随即对企业所有抵扣凭证进行核查,发现在某些燃油发票背面写有“叫车”字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该厂外叫车辆送货时,除向少数运输户取得了运输发票外,大多没有按规定向运输户索要运输发票,而是接受运输户在其加油时取得并违规转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厂销售部门为了便于核算叫车费用,特意在所有通过外叫车辆取得的发票背面写上“叫车”字样。 经核实,2005年,该厂以叫车方式违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共计72000元,多抵扣进项税12240元。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不合法凭证入账不予税前列支。因此,平湖市国税局依法对该厂调整纳税所得额72000元,责令补缴企业所得税23760元和多抵扣的增值税12240元,同时对该厂处以所偷税款50%即18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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