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开一张票补税八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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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李凯 于旻 陈晓光 作者: 日期:06-07-03 |
近日,在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从事废品收购的郭老板,到国税局补缴了8000多元税款和4000多元罚款。 郭老板受罚,是因为他开出了一张发票联与存根联金额悬殊的大头小尾发票。 今年3月,襄樊市樊城区国税局稽查人员余卫平、刘媛媛在复查樊城福利电镀厂2005年纳税情况时,对一张普通发票产生了怀疑。 这张发票是2005年4月29日开具的,发票上标明销售货物是铝坯,数量8.6吨,金额155940元,开票人为郭某。 余卫平和刘媛媛分析,一次就做成近16万元的铝坯生意,对一名个体户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税款是否据实缴纳?两名稽查人员又仔细看了看这张发票,发现发票上的笔迹过于纤细,字体有些错位。 考虑到樊城福利电镀厂一向纳税记录良好,财务报表规范齐全,财务人员素质较高,在每年税收检查中都没有发现偷逃税行为,虚构货物的可能性比较小。余卫平和刘媛媛凭着多年稽查经验分析认为,开票方郭老板可能存在问题。 余卫平和刘媛媛找到税收管理员,查证郭老板是樊城区一家废品回收站的负责人,回收站主要从事废有色金属、废旧日用杂品、废纸、旧包装物的回收加工生意。在发票管理部门,稽查人员核实这张发票存根联上填开的金额仅为2856元。 余卫平和刘媛媛来到郭老板的废品收购点,请他说明这张发票的有关情况。郭老板神色有些慌张。他一会儿说自己从来不违章,一会儿又邀请稽查人员到饭馆里“边吃边谈”。遭到拒绝后,郭老板看了稽查人员手里的发票联复印件,只得如实交代了情况。 原来,郭老板从多个地方收购了8.6吨的铝坯,销售给樊城福利电镀厂。想到这笔生意得缴8000多元税款,他有点心疼。于是,他开具了这张大头小尾发票。在他看来,樊城福利电镀厂各方面都很正规,国税局不会深入检查。就算检查,那么大的厂子,怎么可能碰巧就查到自己开具的这张发票呢?谁知“碰巧”的事就这么发生了。 郭老板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国税机关对其实行定税管理。按照税法规定,如果应纳税款超出定税额,纳税人应当到国税机关申报补税。而郭老板故意开具大头小尾发票偷逃税款,扣除其已缴定税之后,仍少缴税款8626.79元。襄樊市樊城区国税局责令其补缴税款,并按规定处以4413.4元罚款。事后,国税干部还专门为樊城福利电镀厂财务人员上了一堂发票课,教他们如何识别未按规定开具的发票,把好发票管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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