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票自然缺失?原是人为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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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 日期:05-04-30 |
深圳市两家公司最近接连发生发票缺失事件。两家企业办税人员声称,发票是自然缺失。 3月上旬,深圳市某仪器有限公司办税员朱小姐来到深圳市福田区国税局验销发票。她声称其中一本万元版发票最后两份自然缺失(封皮完好)。受理这项业务的税务人员小符觉得事情有点蹊跷,就暂扣发票并向领导作了汇报。 福田区国税局迅速与印刷厂取得联系,共同查找两份发票缺失的原因。印刷厂的负责人介绍,这种发票印刷的版面是一版四票,且号码相连,如果装订后一本少了一份,其他三本都会受到影响,或缺份,或多出其他本所缺的份数。于是,税务人员又立即着手调查了其他三本发票的使用情况。经查,均无异常。虽然发票没有找到,但税务机关确认发票丢失的原因是企业未能妥善保管,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00元的决定。 4月6日,朱小姐又以另一家公司办税员的身份到福田区国税局办理缴销发票事宜。这回她又声称,一本千元版发票自然缺失两份发票。 碰巧,这次为她服务的又是税务人员小符。小符联想到上次发生的事,觉得朱小姐连连遇到“问题”发票,情况非常可疑,立即扣留了发票。 福田区国税局有关人员随即调查了这两家企业的资料,发现这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属夫妻关系,而且注册地址相同。 为找到法律依据,福田区国税局再次联合有关印刷专家到福田区国税局鉴定这些“问题”发票。专家发现,在发票的装订针下藏有残留的纸屑和纸张撕毁痕迹(用肉眼看不出来),于是当场确认发票缺失属人为所致。 在事实面前,两家公司的老板自知事情败露,近日他们向税务机关递交了书面检讨,并接受了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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