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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进出口税收管理司 关于下发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3.5及4.0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04-02-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做好2003年度出口退税清算工作,及生产企业进行2004年度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组织出口退税项目开发组(简称开发组)开发了适用于2003年清算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3.5版》(简称申报系统3.5版)以及适用于2004年出口退税申报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4.0版》(简称申报系统4.0版),现正式发布全国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税务机关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使用申报系统3.5版。生产企业在使用申报系统3.X版(含33、34版)进行2003年全年申报后,需使用申报系统35版的,应将上述3X版数据导入,进行后续年度结转及清算处理。与此配套进行2003年清算的出口退税审核系统36测试版同时发布,总局将根据各地测试结果对软件修改后下发正式版。由于涉及到两个申报系统(35版及40版)与两个审核系统(36版及41版)的多次数据交换,各地退税机关在使用中必须分清每个软件的功能。具体流程参照系统操作说明。
  二、生产企业2004年度出口退税申报须统一采用申报系统4.0版,与此对应的审核系统为已下发的《出口退税审核系统4.0版》。
  三、请各地立即通过“总局应用系统技术支持网站”及“总局进出口司服务器\程序发布\出口退税网络管理系统\”下载申报系统4.0版,各地应对下载软件进行安装检测,确认无误后,发放给出口企业;也可通知企业登录“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网站”(www.taxrefund.com.cn)免费下载。
  四、各地退税机关及出口企业在使用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司及开发组联系。
  进出口税司联系方式:进出口税司通讯服务器/程序发布/出口退税网络管理系统/反馈。
  开发组联系方式:
  综合性问题:涂俭、王嘉诚
  Tel:0411-84384076E-mail:tujian@chinatax.gov.cn
  申报系统问题:赵昕国、那日苏、杨延峰
  Tel:0411-4308958-814E-mail:support@taxrefund.com.cn
  内部技术支持网站:总局应用系统技术支持网站出口退税分站(内部IP:130.9.1.248),由开发组负责解释各类问题,主要面向税务机关。
  外部技术支持网站: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网站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www.taxrefund.com.cn)。由大连龙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负责解释申报系统相关技术问题,主要面向出口企业及税务机关。
  外部技术支持网站: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网站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www.taxrefund.com.cn)。由大连龙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负责解释申报系统相关技术问题,主要面向出口企业及税务机关。
  五、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4.0版中包含我司最新鉴定的2004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版本号:2004B_20040216)。
  以上,请遵照执行。件软件包括2004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总局将于近日下发正式文件)。
税务咨询热线: 010-58693119 58697282 5869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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