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按照国税函[2004]301号文件和信便函[2004]73号文件的要求,在对2003年出口退税审核系统3.41版数据抽取的基础上,近期我们将对全国2004年出口退税审核系统4.11版数据进行抽取,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关于2004年出口退税数据抽取的范围: 根据工作需要,对2004年全国使用的出口退税审核系统4.11版数据抽取数据表有所变更,具体抽取数据内容如下: 序号 | 数据类型 | 中文表名 | 英文表名 | 1 | 代码类(1张) | 企业登记信息表 | cpcode | 2 | 外贸企业审核(2张) | 外贸企业退税进货历史库 | History_tsjh_yts | 外贸企业出口明细历史库 | history_tssb_yts | 3 | 生产企业审核(6张) | 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申报明细表 | tssb_sc | 生产企业间接出口明细表 | jjck_sc | 生产企业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明细表 | llck_sc | 生产企业出口免税卷烟明细表 | jyck_sc |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明细表 | ljjk_sc |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表 | mdtsb | 4 | 出口企业审批(2张) | 退税审批表 | tsspb | 退税审批表子表 | tsspb_sub | 5 | 退库(2张) | 免抵调库表 | mdtkb | 开具收入货物退还书 | tsths |
二、 关于2004年出口退税数据抽取的时间安排: 请各地于2004年6月16日后从总局数据集中技术支持网站上(网址为:130.9.1.116/sjjz,下同)下载升级模板及相关文档,并按文档要求于6月18日前在省级及地市级升级并配置完毕,7月2日前将申报年月为2004年1月至5月的出口企业退税数据上传至总局。具体时间表如下: 2004年6月16日—6月17日,各地模板升级及数据库升级 2004年6月21日—6月24日,总局下发抽取任务 2004年6月25日—6月28日,省局抽取地市 2004年6月29日--7月2日,总局抽取省局 对于申报年月为2004年6月以后的出口退税数据抽取工作,请各地及时查看总局数据集中技术支持网站的有关通知。 三、 关于2003年出口退税审核系统3.41版数据抽取有关问题说明: 1、 本次抽取2004年出口退税数据是针对2004年全国使用的出口退税审核系统4.11版数据进行抽取,仅对数据模板及数据库进行了升级,原数据集中软件未作变动; 2、 总局计划将在2004年6月30日后,即出口退税审核2003年数据结束后,抽取申报年月为2004年1月-2004年6月的出口退税审核系统3.41版数据,因此各地在进行2004年数据抽取工作的模板及数据库升级时,注意不要改动原有数据集中抽取环境。 四、 各地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布置,安排专人做好该项工作,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要保持稳定。 如有问题,请与总局(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齐卉 010-63417635 孙琨(长软技术支持) 010-63417663,010-63417664 二○○四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