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高新认定工作即将启动之际,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将分别于2008年9月5日至9月7日在深圳、2008年9月19日至9月21日在昆明举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工作指引解读暨税收优惠政策实务研讨会”,刘天永律师作为业内资深专家应邀出席并发表演讲。
据悉,届时将出席研讨会的演讲嘉宾还有来自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参会人员主要为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软件园区、科研院所等有关负责人,以及各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财务总监、税务主管等。此次研讨会的主要目的在于帮助有关单位和企业解读认定新办法并,及时筹划以便享受税收优惠。
本次研讨会的通知请参见:http://www.chinaastip.org/tztgnr.asp?tztgid=154(中高协字(2008)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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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关于举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工作指引解读暨税收优惠政策实务研讨会”
的通知
[2008-7-24]
中高协字(2008)022号
各有关单位: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已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新的认定办法突出了自主创新,以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加强了政策协调,完善了管理体系,明确了认定标准,规范了操作程序,实现了区域政策向产业政策的转移。而工作指引则明确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各相关单位的职责、认定与申请享受税收政策的有关程序,确定了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费用归集标准,并明晰了各指标内涵及其测度方法。同时,《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等配套管理办法也即将公布,这些配套办法将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法所涉及的税收优惠范围,推动技术创新及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为了帮助有关单位正确理解和运用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及时筹划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决定举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工作指引解读暨税收优惠政策实务研讨会”。届时将邀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领导和专家出席演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对象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软件园区、科研院所等有关负责人;各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财务总监、税务主管等。
二、研讨内容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解析
1、新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对比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与程序
3、高新技术企业如何在有效的时间内申请复审
4、变更、合并、分立、转业、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5、企业集团下属企业(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6、《新办法》实施后,相关政府部门在高企认定和税收优惠中的职能划分和责任
7、《新办法》实施后,高新区、开发区等特殊区域对所属企业申报认定和管理工作的调整和应对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主要内容解读与操作实务
1、《工作指引》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解读
2、高新技术企业如何选择中介机构和专家
3、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确认及研究开发费用归集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申请享受税收政策的有关程序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标的解读
6、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的评价方法
(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优惠过渡措施的重点解读
1、重点解读《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原有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有关事项处理的通知》、《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高新技术企业如何办理减税、免税手续
3、特殊区域内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和过渡措施
4、外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过渡措施
(四)新所得税法鼓励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介绍及税收筹划
1、我国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
2、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介绍及操作实务
3、企业创业投资与技术转让的税收优惠政策
4、国家鼓励发展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5、税收筹划的技巧与法律问题
6、集团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后交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三、演讲嘉宾(排名不分先后,若有调整请以具体报到通知为准。)
郭老师 财政部税政司某处副处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主要起草执笔者之一,OECD财委会第二工作小组观察员
房汉廷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投资研究所所长
郭 戎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投资研究所博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主要起草执笔者之一
靳东升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刘天永 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天健永信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税务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四、时间及地点(报名截止日期为每期开班的前七天)
第一期 2008年9月5日—9月7日 深圳市(9月5日报到)
第二期 2008年9月19日—9月21日 昆明市(9月19日报到)
五、参加办法
每位参会代表须交研讨会费1880元(含专家报告、场租、茶歇、资料等)。凡中国高新区协会会员单位给予优惠,交研讨会费1680元。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注册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注册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1.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010—68515437 68515458
传 真:010—68515229
联系人:张 雯 刘 燕
2.中国高新区协会联系方式:
电 话:010—68511563 68511866
网 址:http://www.chinaastip.org
联系人:刘凤之 胡 兰 龚 雪
六、其他事宜
深圳班会议结束后,会议承办单位将组织参会代表自愿前往香港二日免费游(自费项目及小费自理)。请拟参加者提前半个月办好港澳通行证,并在报名注册表中注明。
附件:报名注册表
中国高新区协会
2008年7月15日
摘自:http://www.chinaastip.org/tztgnr.asp?tztgid=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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