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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永律师接受《中国科技财富》采访,就中小企业融资等问题发表律师意见!
来源: 作者: 日期:08-11-14

多层次金融体系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

 

/ 本刊记者 韩言铭

    央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8 18 日,央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手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 2008 1 1 日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 3 个百分点。其中,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同时,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 2 万元提高到 5 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不超过 100 万元提高到不超过 200 万元。

  央行 10 7 日,央行在其官方网上挂出文章,对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运行一周年进行了全面总结。 央行称,应收账款融资使更多欠缺不动产类担保物的中小企业可以获得银行贷款,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措施。

  银监会、央行 5 4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为地方组建小额贷款公司提出了指导意见。

  银监会 10 8 日,银监会在网上表示,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已从 6 省(区)扩大到全国 31 个省(区、市),整体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配合落实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有关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2008 4 14 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出台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配套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也于 2008 7 8 日正式印发。

  随即,各地开始组织企业重新认定工作。新的认定办法进一步明确认定标准。企业在申请认定时,可能会存大哪些问题?应当如何解决?就这些与准备申请高新资格或者复审高新资格的企业密切相关的问题,《中国科技财富》杂志记者专访了华税律师事务所 刘天永律师。

  企业向中介救助

  刘天永 律师告诉记者,他今年已经在全国各地作了几十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专题讲座了。他说,现在企业最关心能不能获得高新技术认定。这次《办法》把高新技术提高到一个非常高的门槛。

  企业一旦被取消 高新 资格,那么就得从 08 1 1 号起按普通企业纳税, 2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这相当于提高了 10 %的税率, 10 %的税率就相当于它的净利润要缩水 10 %。假如企业利润是一千万,如果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优惠,今年企业所得税 150 万,否则就是 250 万。这对企业的影响就相当大。

  另一方面,由于过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各园区自己在做。事实上,园区在操作当中掌握标准的度比较宽松。而且当时是区域性优惠政策,只有园区内的企业能享受,因此园区可能为了招商引资,往往掌握的标准不太严格。现在,《办法》取消地域界限,不分区内区外,统一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了由区域政策向产业政策的转移。国家政策有了一个突破,成了一个行业性的优惠,成了一个全国的政策。只要企业被认定是高新技术企业,都可以享受这个低税率政策,交纳 15 %的企业所得税。这样一来,很多园区外的企业参与认定,给园区内的企业造成一个压力。按新《办法》重新认定,有些企业可能会丧失 高新 资格,从而承担一个非常高的成本。

  此外,企业获得 高新 认定不仅享受税收优惠;还可以得到科技部火炬中心一些基金的支持;同时在吸引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方面也更具优势;未来上市也是有相当大的好处的,三板市场主要也是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外资在华的收购、并购机会都会增多。

  有人认为,只要会计事务所出具个报告就可以了。 这是一种误读。 如果一旦发现企业造假,惩罚比较严重,取消资格,为了获取税收优惠而造假,就变成了偷税。问题性质就变了。

  刘天永 律师说,单靠企业某个部门或企业自己的能力也是有限的。这里面涉及到法律、税务、知识产权、研发,靠企业的一个部门是很难完成的。

  针对上述情况的出现,高新技术企业迫切需要专业化的财税和法律服务。

  认定三个关键点

  按照新办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该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首当其冲。出台《办法》的总体目标就是要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指引下,通过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和新税制优化产业结构的引导功能,进一步增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的综合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发展。

  《办法》规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刘天永说,实践当中,很多企业都会在知识产权方面出问题。有些企业过去认为有没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主知识产权没有太大关系。有这几个类型,一种是技术很先进,但没有去申报。这一类企业并不可怕,申报以后再认定就可以了。第二种是没有知识产权的企业。这类企业过去为什么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也不先进,主要是过去审查比较宽松。目前,那类企业不在国家支持的范围。第三种就是外资公司。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在国内。目前不在国内拥有知识产权,就不可能被认定。

  第二,研发费用达标问题。因为过去企业财务核算把研发费用包括在整个的核算体系。这里面也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由于前期研究出来的整套技术系统很成熟,可以直接应用于大规模生产。后期一旦大规模商业化生产,研发相对来说在降低,没有进行持续的研发活动。这不达标。还有一种,发生了研发,但在核算的时候,没有放到研发费用里去,而是放到了生产成本。这两种企业也都面临着需要专业人士进行辅导与消化。

  第三,人力资源结构使用问题。 刘天永介绍,现在企业人力资源结构问题很突出。比如那种大规模生产型的企业,技术工人非常多,要求它的研发人员在到一定的比例,企业很难做到。实际上它的销售额很大,这样看来,不同的企业就承载着不同的问题。

  如何跨越这些障碍?获得 高新 认定呢?

  刘天永 介绍说,正在为一家世界五百强的德国上海公司服务。这家公司在研发比例,无论科研人员还是经费都是不符合条件的。他们帮助这家公司设计成为 A B 两家公司。

   A 公司主要就做研发、委托生产和销售。 B 公司负责生产。在研发方面,他们在上海设立研发中心,研发成果由中国法人单位 A 公司和海外的总公司共同享有权利。同时借助独占许可的方式,从而满足科研及知识产权方面的条件。

  现在的《办法》和《指引》在操作性方面还是比较复杂。难操作体现在:加权评分这些指标,很多企业搞不明白。这是针对大的公司,小的企业没有这些东西。知识产权这块偏窄,很多企业没有去申请,是出于考虑技术保密。

  他建议,《办法》一时不可能变,《指引》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做出调整,高新技术领域也要跟着社会而调整。在专家库里建议增加律师。

摘自: http://finance.jrj.com.cn/2008/11/121341274437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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